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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准
在现代社会文明进步与治理创新的进程中,志愿服务已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志愿服务证作为记录、认证和激励志愿服务的重要载体,不仅是个人奉献的见证,更是连接个人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关键纽带。它体现了国家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的政策导向,是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在促进个人成长、提升社会文明、完善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志愿服务证是个人成长与价值实现的实践平台 (一)立德树人与责任意识的培育场。 持有志愿服务证,意味着个人主动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助老扶幼、大型赛会服务等活动中,志愿者得以深入社会、体察民情,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具体实践中,深化对国情的认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国情怀。这有助于引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培育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优良品格,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二)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锻造器。 志愿服务为个人提供了跨领域、多场景的实践锻炼机会。在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应急处突、项目运营等实际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对于学生而言,规范的志愿服务记录为其综合素质评价、升学评优提供了有力佐证,促进了知行合一。对于职场人士,志愿经历有助于拓展人脉、提升软技能,增强职业竞争力。对于专业人士(如律师、医生、教师),持证参与专业志愿服务,能更好地实现知识反哺社会,同时精进业务。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如将志愿服务纳入学分管理、作为评先评优参考等,进一步凸显了其能力证明价值。 (三)精神富足与社会认同的获得感。 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志愿服务满足了人们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通过持证参与服务,志愿者在帮助他人、贡献社会中获得强烈的成就感、幸福感和意义感,有效疏解现代生活中的压力与疏离。志愿服务证赋予志愿者正式的身份认同,使其融入一个有温度的集体,建立起基于共同价值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了归属感与社会融入度。 二、志愿服务证是社会治理与文明进步的重要支撑 (一)协同共治与公共服务的有生力量。 在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背景下,持证志愿者构成的规范化、专业化力量,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有力补充。在基层社区,志愿者深度参与政策宣传、民主协商、矛盾调解、平安建设、防灾减灾等工作,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在应对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时,组织有序的持证志愿者能迅速响应,提供应急支援,彰显社会韧性。他们聚焦“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开展精准化、常态化帮扶,助力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文明实践与道德风尚的引领标杆。 志愿服务证是志愿精神的可见符号,持证志愿者是文明的流动宣传员。他们的善行义举,生动诠释着新时代公民道德规范,潜移默化地感染和带动周边群众,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国家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志愿服务证及其记录的系统化管理,正是整合资源、精准服务、凝聚群众的重要工具,有助于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三)社会融合与凝聚力增强的润滑剂。 志愿服务打破了年龄、职业、地域等界限,为不同社会群体提供了互动交流、增进理解的平台。在志愿服务旗帜下,不同背景的人们为了共同目标协作,促进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相互尊重与包容,有效缓解社会隔阂,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这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完善志愿服务证制度,激发新时代志愿服务更大效能 当前,志愿服务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政策,完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制度,推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确保志愿服务证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公信力。加强志愿服务激励保障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服务时间记录为基础、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融入民生政策的多维激励回馈机制,让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更加鲜明。 同时,要拓宽志愿服务证的应用场景,推动其在教育评估、就业招聘、积分落户、公共服务优待等领域得到更广泛的认可和使用,提升其社会认同度和含金量。要加强对志愿服务的专业培训与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使志愿服务证不仅是一张“奉献证明”,更是一张“能力证书”。 小小志愿服务证,承载大价值。它铭刻个人奉献的足迹,见证文明进步的历程。我们应进一步重视并发挥好志愿服务证的综合功能,鼓励和引导更多人投身志愿服务事业,持证服务、规范服务、专业服务,让无数志愿者的点滴微光汇聚成照亮社会、温暖时代的璀璨星河,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的民间正能量,谱写个人全面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交相辉映的新篇章。 作者系: 联合国特邀观察员 陕西省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博士 思想道德教育教授 陕西省老教授协会副会长 陕西国际书画艺术交流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