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以劳动为基 以共享为要 ——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正确理解“劳者有其股”

点击量:3   时间:2026-05-28 10:10:19


张万准


党的二十大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擘画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在学习与宣讲中,“劳者有其股”成为一个高频讨论话题:有人将其视为共同富裕的核心路径,有人则对其内涵与边界存在模糊认识。必须首先明确:二十大报告并无“劳者有其股”的官方表述,这一说法是对“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完善按要素分配”的通俗化解读。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分配逻辑,既要尊重劳动的主体地位,也要理解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性,更要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才能在理论与实践中不走偏、不跑偏。

一、正本清源:二十大关于分配与共同富裕的权威论述

共同富裕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分配制度的顶层设计中。二十大报告清晰界定了我国分配制度的根本遵循: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一论述包含三层核心要义,是理解“劳者有其股”的前提。

第一,劳动是共同富裕的根本源泉。 报告强调“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鲜明指出劳动是分配的主体,勤劳是致富的正道。共同富裕不是“躺平分红”,更不是“不劳而获”,而是让每一位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辛勤付出获得合理回报,让“劳有所得、多劳多得”成为社会共识。从一线产业工人到科研工作者,从灵活就业人员到乡村振兴带头人,所有通过劳动创造价值的人,都应在分配中得到充分体现,这是共同富裕最坚实的民生底色。

第二,要素参与分配是共同富裕的重要补充。 报告提出“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这里的“要素”,既包括劳动,也包括资本、技术、管理、数据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持有企业股权、获得分红、增加财产性收入,本质上是劳动与资本要素结合、共享发展成果的体现,是“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具体实践,而非对按劳分配主体地位的否定。

第三,公平正义是共同富裕的底线原则。 报告明确“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共同富裕追求的是“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不是“平均主义”,更不是“劫富济贫”。无论是劳动报酬还是财产性收入,都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劳者有其股”若脱离这一原则,演变为强制分股、平均持股,就会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挫伤劳动者与投资者的积极性,最终损害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辩证看待:“劳者有其股”的合理内涵与实践边界

“劳者有其股”作为民间通俗表达,反映了广大劳动者希望共享企业发展红利、增加财产性收入的美好愿望,与二十大“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精神高度契合。但必须厘清其合理内涵与实践边界,避免认知偏差。

从合理内涵看,“劳者有其股”的核心是劳动者依法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体现“劳动创造价值、价值共享发展”的理念。在实践中,这一理念已有成熟探索: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员工持股成为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民营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让核心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农民通过持有集体资产股权,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这些实践的共同特点是:自愿参与、依法合规、按贡献分配、与企业发展绑定,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又让劳动者分享资本收益,实现“劳动致富+财产增收”的双重路径,是共同富裕在微观层面的生动体现。

从实践边界看,“劳者有其股”绝非“人人持股、强制持股、平均持股”。首先,按劳分配始终是主体,股权分红只能是补充,不能本末倒置。其次,持股必须自愿合法,不能以行政手段强制推行,更不能将持股作为就业或福利的前提。再次,分配必须体现贡献差异,股权分配应与劳动者的岗位价值、工作业绩、长期贡献挂钩,避免“大锅饭”式平均主义。最后,风险与收益并存,股权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劳动者应理性认识持股风险,不能将其视为“稳赚不赔”的福利。

三、实践路径:在共同富裕道路上实现“劳有所得、劳有所享”

推进共同富裕,既要坚守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也要积极探索“劳者有其股”的合理实践,让劳动者既“劳有所得”,又“劳有所享”,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格局。

第一,筑牢劳动报酬的保障底线。 持续完善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大对欠薪行为的治理力度,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着力提高一线劳动者、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报酬,缩小行业、区域、群体间的收入差距,让“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成为鲜明导向。

第二,规范有序推进员工持股与财产性收入增长。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让核心骨干、普通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持有企业股权,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同时,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农村集体产权等领域的财产性收入分配,保护居民合法财产权益,让更多中低收入群体拥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来源。

第三,强化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 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手段,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引导先富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推动形成“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共享的社会氛围。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让“劳动最光荣、奋斗最幸福”成为社会主流价值。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劳者有其股”的内涵与边界,理性看待财产性收入,摒弃“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错误观念,形成“勤劳致富、合法增收、共享发展”的共同认知。

四、结语:以劳动为基,共赴共同富裕之路

共同富裕是一场久久为功的接力赛,不是一蹴而就的终点线。“劳者有其股”作为分配制度创新的有益探索,其价值在于让劳动者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而非否定劳动的主体地位。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根本制度,以劳动为基、以公平为要、以共享为目标,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生活,通过合法途径分享发展红利,让共同富裕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奋斗者的前行之路,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  


作者系:

联合国特邀观察员

陕西省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

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博士

思想道德教育教授

陕西省老教授协会副会长

陕西国际书画艺术交流协会会长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10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10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9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9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8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8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7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7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6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6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5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5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4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4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3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3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2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2

  •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1

    张万准自创藏头八卦阵书法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