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第十届第二次会议上的提案
经调查了解:曾代表陕西省先后参加过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全国运动会,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的周丽君等同志反映。1979年由于成绩突出,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并于1981年被批准授予国家一级运动员部分同志。1982年由于他们个人技术全面,作风顽强,曾被选入国家女子垒球队、摩托车队、射箭队等,并代表中国先后出访了香港、泰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多次参加了国际比赛。这是陕西省的骄傲。1988年,陕西省女子垒球队、摩托车队、射箭队解散。1991年,组织上决定,让部分运动员退役,按陕政办发(1989)279号文件规定,对已婚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可到爱人单位安置。当他们拿着单位派遣证到其他派遣单位报到时,至今连他们的档案也无法找到。这部分人曾多次上访,但为题始终没有解决。 解决办法: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给她安排一份工作,同时解决生活来源问题,以实现他们“老有所养”的基本生活保障。 2009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