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第十届第一次会议上的提案 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和国家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方针,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大步骤。它的根本目的是改变农村贫困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农民富裕起来。关键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解决道路、饮水、用电、环境等基本生活条件,普及科学种田,实行产业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但从媒体报道和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在新农村建设中却屡屡出现这样一些问题。一是不分青红皂白拆旧盖新。拆旧盖新不是都不对,新农村就是要有新面貌,让农民有新居室,拆掉一些破旧房屋是对的,但是一些地方不从农村实际出发,不尊重农民意愿,也不顾农民的承受能力,一刀切地大拆大盖。有的窑洞或房屋建起来还没有多少年,或者还能居住,也要拆掉重建,既加重农民负担,也造成很大浪费,引起农民不满。二是追求整齐划一。村貌整洁卫生是好的,但整洁不等于整齐划一,不等于家家一个模式,农民有穷有富,要根据各家的能力做到整洁卫生,而且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没必要要求房屋都要一律。有的村子全村门面一条线,一个样式,都贴上瓷砖,看起来很整齐,其实显得单调、呆板,没有生气。有的地方,门面都修得很漂亮,但院里边却仍旧破烂不堪。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是农民最反感的一种做法。三是贷款搞建设。有些地方官员为了突出政绩,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搞贷款建设,结果农村是新房盖起来了,农民却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这和新农村建设的宗旨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新农村建设是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是一项极其伟大而艰巨的工程。农村的面貌改变不了,我们的现代化就实现不了。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要把这件事做好,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自愿的原则;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正确估计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把富裕村的模式搬到穷村强迫农民去做这,去干那,同时要坚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务实节约的原则。 所以,我建议: 第一,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做一番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和纠正。 第二,对一些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政绩工程的、典型违背民意的做法,进行及时暴光,以起警示作用。 第三,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2008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