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上的提案
近几年,西安市为加强城市管理,多次出台了养狗管理办法,但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市民反映有四:一是在家属区“放狗”。早晨五六点,主人让狗在院子拉屎撒尿,往往出现狗咬狗,干扰住户休息,影响邻里和睦;二是“马路遛狗”,一些路段到处是狗屎狗尿,人们走路的时候就像躲地雷,唯恐一不小心踩到;三是“斗狗”,让大型狗在马路上相互追逐,主人在一旁看热闹,吓得路人东躲西藏;四是一些居民户在住宅楼养大狗小狗好几只,搞得四邻不得安宁;五是养狗容易带来传染病。凡此种种现象,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要有限制措施.。明确规定城市居民户养狗条件,每户仅限养一只,并严禁养大型狗,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重罚。 2、要完善处罚办法。比如,主人对狗在公共场所拉屎不清理者应罚多少款等,要公布于众,以便加强社会监督。 3、要加强宣传。使市民养成依法养狗、科学养狗、文明养狗的良好习惯。
2010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