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协第九届第三次全会上的提案
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被拖欠问题,曾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彻底解决农村教师工资问题,中央一方面改变了教师工资支付渠道,由原来乡教委支付改为银行直接支付。另一方面,国家承诺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三年内解决1998年以前的旧欠问题。现在农村教师工资基本可以得到保证,虽然有些地方教师不能按时领到工资,但基本上不再有新的拖欠问题。然而对于1998年以前旧欠,部分县市至今却未予解决,也不做任何说明和承诺。 农村中小学教师辛辛苦苦承担着青少年的基础教育,却很少享受到各种城市中小学教师所享受的福利,特别是公费医疗几乎没有,大小病都得自己掏腰包,而且多数教师就是靠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的。本来各种待遇就低,却还被拖欠了六七千或上万元的工资(如礼泉县、合阳县)一些老教师人都死了,还拿不到一分钱被拖欠的工资。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不仅影响到广大教师的情绪和政府的公信度,也给社会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多年来合阳县数十名老教师联名到县、市、省上访,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 实现现代化,教育是基础。而中小学教育则是基础的基础,要夯实这个基础,首先就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使他们真正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去。如果教师的待遇得不到改善,他们的呼声得不到回应,提倡尊师重道就只能是一句空话。所以建议省政府督促没有对1998年以前拖欠的教师工资结清的县、市尽快予以清兑。 1. 省教育行政部门首先应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看究竟有多少县、市存在此类问题。 2. 要摸清一些县、市至今仍未结清教师旧欠工资的原因,对涉及违规违法的问题要追究责任。 3. 对有能力清欠的县、市要责成限期清欠,对地方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市,要督促制定出清欠计划,分期清欠。 4. 坚决杜绝出现新的拖欠,对把教师工资移作他用的地方,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2003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