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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更应该爱国

点击量:370   时间:2023-05-17 11:01:53

一、我国目前民企的现状

1. 企业经营相对灵活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虽获得政府倾斜性政策支持,但也较少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它们大多应变能力强,经营灵活。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产权清晰,风险和利益对称,市场反应灵敏,可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主决定和调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产品出口,为跨国公司配套生产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展国际生存空间,从而使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

2. 技术创新是关键

在发展过程中,少数民营企业抓住了机遇,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但大多数企业还处在艰苦的原始积累过程中,更有少数企业并未逃脱”昙花一现”的命运。由于缺乏技术上的创新,很多民营企业的产品生产周期长,更新速度慢,不利于其长期发展。我们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规模上,还体现在“脑袋产业”和“躯体产业”、“核心部件制造”与“一般部件制造”的差别上。也就是说,我国民营企业更多从事的是“躯体产业”,而发达国家的企业更多从事的是“脑袋产业”。因此,我们应不断改进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的档次,从“躯体产业”做到“脑袋产业”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3. 就业规模直逼国有部门

有关部门统计,到2010年,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总数减至近3200万人左右,减小幅度达60%以上。即便如此,调整后国有成份重要骨干企业仍难于容纳这么多职工。到2010年,私营企业吸收的就业总量可达到3454万人。这充分说明私营部门的就业规模在逐步的扩大,其就业规模将超过国有部门。这都说明了民营经济现在的就业规模之大,渗透的领域较广,换言之,民营经济可在众多的领域发展,有着相对光明的发展前景。

二、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党给民企的好政策)

1. 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

第一,切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解决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问题。各级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内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但由于政策落实极为不畅,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仍困难重重。要解决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问题,各级政府首先应对民营经济的作用与贡献有充分的认识,并深刻领会《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破除“成份论”、“等级观”等思想障碍,必须按照《若干意见》的精神政策内容,准许民营经济进入公共事业、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和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要尽快出台具体操作中所要求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解决现有规定与文件相冲突的矛盾。

第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解决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首先,拓宽民营经济从银行和金融危机进行融资的渠道。国外经验表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是中小企业最大和最主要的融资渠道。美国中小企业全部贷款额的53%来自金融机构的贷款。我国的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应一视同仁,应增加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将信贷资金定位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层面上,提高对民营经济信贷支持的比重,对规模大,后劲足、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重点企业给予倾斜政策。其次,发展民营中小银行。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必须有相应的属于民营经济自己的金融支持。经济的民营化而缺乏金融的民营化,民营经济的发展就是不健全的。民营中小企业和民营中小银行是天生的合作伙伴,国家应鼓励中小银行在银行体系的发展。再次,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同国有企业享受平等进入条件与待遇。在加快完善中小企业板块和推进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健全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功能,为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企业债券,多方式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最后,进一步完善担保体系,由工商局或个体私营协会牵头,以行会、商会、保险、财务公司等为主体筹建服务于不同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信用担保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信用风险防范,帮助企业有效防范金融信用风险,提高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度。

2. 健全法律法规建设,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

首先,立法上的平等。为保证民营经济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对现有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中对民营经济带有歧视性的规定及做法尽快做出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对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一致。其次,司法工作上的平等。司法部门要以平等原则,妥善做好涉及民营经济的执法工作。司法环境是法制环境的最集中体现,在执法活动中,要对公有、非公有资本平等保护,以公正与效率为执法目标,依法维护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独立自主、公平竞争。在法律中明确民营经济在诉讼的过程中与政府及国有企业的平等地位。再次,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查处对民营企业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三乱”行为,严禁到民营企业“吃、拿、卡、要”,彻底清除执法随意性。特别是工商、公安、税务等执法部门,要按照“一视同仁”和“国民待遇”的原则转变作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在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要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会负担,但更关键的在于政策的落实。

3. 创新制度设计,还民营经济平等待遇

政府坚持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原则,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当务之急是打破一些领域的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平衡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利益差异,使各种市场主体到公平对待,建立一个良好的投融资体制环境,在融资方面也是如此。2009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完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有关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要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取消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制定的财政区别扶持政策,在技改项目贴息、科技三项费用、专项资金补贴、三产贴息等财政性扶持资金的安排上,民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另外,政府部门出台各项制度和政策时,要注重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绝不能朝令夕改,要增强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4. 树立公共服务理念,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首先,政府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树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理念。政府应实现从“指挥经济”到“服务经济”的职能转变。政府在政策的制定上应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搞好咨询论证,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在政策的可行性和操作性上下工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政府“越位”的突破口,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准入标准为民营经济的进入减少障碍。政府应尽快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创业担保、技术支持、信息服务、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其次,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坚持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为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家应通过商会自愿组织、团结起来,加强行业自律,为政府职能转变创造条件。目前在我国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工商联和商会实行企业家会,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较为明显的协调和服务作用。在全国还可以形成商业行会网络,通过这些组织之间的联系,可以建立有效的行业标准和监督机制,还可以引进本地、外地甚至是国外的经营管理人才,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发展行业协会等非赢利中介组织,鼓励和帮助那些已进入产业集群初级阶段的企业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扩大行业协会(商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逐步赋予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参与行业规划和资质审查,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等职能,所有这些更有利于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民企对资源配置及整合后产品的出现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以合理利润为目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使产品价格具有竞争力和实现合理利润,必须使自己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个别价值)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价值)。在竞争的作用下,劳动生产率较高、个别价值较低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能够以高于个别价值的价格出售产品,以此获得较高的收入。相反,劳动生产率较低,个别价值较高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可能按低于其个别价值的价格出售产品,获得较少的收入以至蚀本。这样,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从自身利益出发,会主动地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进经营管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带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四、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最重要的就是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人民打成一片,才可为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根基。一个企业如果想做大做好,没有人民群众是不行的。就像一座大厦一样,人民群众是一块一块的基石,而民营企业就像是能工巧匠一样。为每一个人找到自己的位置,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个人的升华,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民企利润迅速堆积

数据显示,1998-2010年中国私营企业平均营收年均增长率达12.16%,平均利润年均增长率达17.68%,增速均超过同期GDP增速。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企业进入世界500强的数量和质量都在持续提升。与此同时,民营企业家个人的财富也在迅速增长。报告建议,民营企业的发展已进入了新的阶段:一方面要不断创造财富,另一方面要管理财富,不断参与投资,让财富保值增值,进入“创造+管理”两条腿走路的模式。而管理财富的最佳方式不只是个人投资,还应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专业金融机构的专业管理。

六、有钱人应该怎样办?

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企业家朋友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财富观,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一个人的存在,如果能够影响更多的人,并使他们幸福与快乐,这样的人生才是有价值、有意义的。财富如水,如果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有一桶水,你可以存放家中;如果有一条河,你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有钱人不能做守财奴,要用自己的行动消除老百姓对有钱人“为富不仁”的偏见。受人尊重的慈善家,比孤独僵死在存折上的守财奴更光荣、更伟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我们的财富都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当她需要的时候就应该慷慨付出。要做到: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富而有德,德富财茂;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要为党和政府分担重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当前,我国多省、市发生洪涝灾害,党和政府、人民群众考验我们企业家社会责任的时候到了。希望企业家朋友们踊跃站出来,回报党和国家,回报人民,对口帮扶需要帮助的人,为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七、民企法人:傲不可长、欲不可纵、志不可满、乐不可极。

首先,作为一名民企法人,就是要为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把工作做好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自满的,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工作都做不好,那说明你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法人。

其次,从个人的成长角度来说,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我们有些事做得比较成功,但是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我们的能力肯定不足以应对所有的工作和困难。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才能跟得上社会发展形势和新的工作要求。如果做成功了一两件事就骄傲自满,减慢或停止了继续成长进步的脚步,那么我们早晚会落伍,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再次,从与人相处的角度来讲,俗话说“满招损,谦受益”,一个人只有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才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和接纳,从而在工作生活中游刃有余,而一个骄傲自大、张扬跋扈的人,大家一般都会敬而远之。

八、我们应该把钱用在我国人民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上,不能把钱作为自己挥霍的资源。

在承担企业责任的同时,民营企业自身也要树立长远发展、稳定发展的目标。企业家是企业的终极负责者,既要考虑企业的眼前利益,更要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的竞争力。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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